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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公告】馆陶农民工工资条例已公布于众……

    信息发布者:郝建明
    2021-02-05 08:07:09   转载
    关于馆陶县桃源住宅小区项目
    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根据《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馆陶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>》的规定,由邯郸市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桃源小区住宅楼项目,已于2020年7月31日竣工备案,特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,同时也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,现进行公示,在公示期间,若该项目在施工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,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间持有关证件到馆陶县审批局举报或投诉,公示期间没有接到欠薪举报或投诉,将视为无拖欠,县审批局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手续。


    公示期限: 2021年2月2日--2020年2月11日

    联系电话: 0310-2806599

    联系单位:馆陶县行政审批局邯郸市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
    2021年2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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